根据《关于印发<2011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118号)文件精神,现对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6月11日至12日(上午8:30—11:20 , 2:30—5: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1000号 组织人事处
乘车路线:115、117、207、122公交车到电子学院站下联系电话:,。
学院网址:。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生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学院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每人20分钟以内)和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现场抽取试讲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每人30分钟)封闭式备课后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实践能力,包括: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和实践能力、教学效果等。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2011年7月9日9:00-16:30
进行。
专业测试地点:学院2号教学楼。
2.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抽签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于测试前30分钟到达专业测试地点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缴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按每人80元收取专业测试费。
(三)专业测试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若干个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考官由5至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评分
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招聘岗位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以当日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考核和体检。
三、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于8月 日10 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考察体检
学院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学院根据“择优”的原则按1:1的比例决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并统一组织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进行体检。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单位与个人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如在2011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书,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学院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监察室、省院纪委(监察审计处)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 ;
安徽省经信委纪检电话:
学院监督电话:
20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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