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皖人社秘〔2011〕118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和比例。根据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统考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下同),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见下表并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人事人才网上公布,查询网址:。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6月16日-17日(周四、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安徽省农科院人事处干部科(合肥市农科南路40号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科研大楼三楼西,市内乘131路公交车至终点站下;合肥火车站乘22路公交车至白水坝站转131路),联系电话:0551—。
(四)资格复审要求。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考生的照片和信息,由省农科院人事处会同院纪委对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并按规定缴费的,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招聘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招聘岗位要求有实际工作经历或资格证书等的,入围专业测试人员须提供相关原始证件材料。
二、专业测试费用
专业测试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同时办理缴费手续,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根据省物价局规定,专业测试费用为80元/人。
三、专业测试程序和规则
(一)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1年6月18日-6月19日(周六、周日),具体时间详见资格复审时领取的《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地点。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现代农业科技交流中心(合肥市农科南路40号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内,市内乘131路公交车至终点站下;合肥火车站乘22路公交车至白水坝站转131路)。
(三)专业测试方式。根据“为用而考”和“因岗择人”的原则和不同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我院专业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以及专业理论素养、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研究与发展潜力等。
每人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分值为。
(四)设立面试考官组。成立面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不少于7人,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领导、专家学者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人数的一半以上,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考官根据《安徽省农科院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评分表》有关评分要素予以赋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我院各招聘岗位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以参加当日同一面试考官组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为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五)专业测试纪律。专业测试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对在专业测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HF3zm-V对在对
四、应聘人员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于2011年6月21日在安徽省农科院人事人才网公布。
五、拟聘人选的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的人员。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六、体检
体检参照省人社厅、省卫生厅转发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30号)等文件执行,须在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考察、体检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省农科院党委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人事人才网上公示一周,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报批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1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八、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省农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省农科院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
监督电话:;
省农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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