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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焦作解放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河南省焦作解放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1-06-12 10:43:04| 来源:焦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农业工作队伍建设,促进全区农业工作发展,经解放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和名额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其中畜牧兽医执法大队工作人员3名、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工作人员4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工作人员2名、农业执法大队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6月20日至6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解放区教育局负一楼大会议室(果园路与烈士街交叉口西北角)。

(三)报名办法:

1、报名者在解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四证的原件、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报考需提供出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1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报名考务费 72 元(含信息采集及数码照相费)。

2、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职位报名人数最低比例为3: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递减该专业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聘。

四、招聘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统一试题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

3、笔试成绩满分为。

4、加分说明

根据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

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毕业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

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毕业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

由省下派到焦作市各县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证书);

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现在职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在岗服务期限证明);

以上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每位考生只享受一项加分政策,笔试成绩加分不累计计算,拟享受加分政策者,请在报名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拟加分情况将在解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5、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解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报考职位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应变能力,举止行为以及逻辑思维能力。

4、面试成绩满分为。

(三)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各职位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过程中如有人不合格,按总成绩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另行收取)。

报考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部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五)考察

考察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按1:1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过程中如有人不合格依次递补,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信息公开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将在解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登录网站进行查询。

六、考试聘用程序及待遇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被聘用人员纳入财政全供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的毕业生为一年,在职人员(转正定级后)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现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随时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予以严肃处理。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领取有关通知,提供有关材料及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本简章解释权归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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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文件类型: .xls 解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12.00 KB)
解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一览表.doc
文件类型: .doc 解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一览表.doc (30.50 KB)

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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