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兴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兴化市事业单位聘用人事代理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计划23人。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专业和相关要求见《2011年上半年兴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职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除职位有年龄特殊要求的,其他职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6年6月1日至1993年6月1日之间出生;
3、除职位有户籍特殊要求的,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为兴化生源或兴化户籍(夫妻一方户籍在兴化的人员、父母户籍在兴化且身边无子女的人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我市聘期内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等四类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4、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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