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泰州市高港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有关精神,经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17个,职位21个,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21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3名。相关招聘职位、人数和要求见《泰州市高港区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职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符合招聘职位的相关要求。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日至1993年5月1日期间出生)。
6.具有泰州市户籍或为泰州市生源,户籍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1日。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会同招考单位组成高港区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各项工作。按照公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审批等八个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简章
区人社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高港电视台、高港区人民政府网、高港人事人才网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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