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享受加分待遇的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满两年(2009年前(含)参加服务),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测试成绩中分别加2.5分)。根据晋组通字[2010]33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干部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的,从解除合同之日算起,三年内可以比照大学生村干部享受以上加分政策。以上人员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 项目栏,在资格复审时,须按规定出具省或市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加分证明材料。如果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填报不实, 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体检与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体检与考核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可按岗位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确定为合格人选,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人事考试网,同时设立咨询电话: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联系电话:;
省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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