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凡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6月2日9:00—16:00在合肥人事考试网改报其他岗位。
3、准考证打印
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1年6月15日至6月17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涡阳县201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1、考试时间:2011年6月19日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及内容:
①管理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
②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具体详见《涡阳县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内容: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
《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内容: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
《专业知识》均为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管理岗位的笔试综合成绩按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5:5的比例合成,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综合成绩按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3:7的比例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于2011年6月17日至6月20日携带由省级颁发的证书和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证明等材料,到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涡阳县行政中心九楼9014房间,联系电话)申报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认定后,于2011年6月21日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天,笔试成绩每科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笔试成绩于2011年6月27日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县人社局会同监察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笔试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笔试综合成绩并列者,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资格复审材料报送时间:2011年6月28日至6月30日,材料报送地点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涡阳县行政中心九楼9014房间,联系电话)。
资 格复审主要核查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提交证件与招聘条件和报考岗位资格要求是否一致、真实无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凡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虽通过资格审查,但与规定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 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皖人发〔2002〕77号文件处理,停考三年。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于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7月1日至7月7日。
经资格复审合格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2011年7月9日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涡阳县人社局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监察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天该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综合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综合成绩仍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监察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审批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8— (人社局)
监督电话:
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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