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1年5月10日在阜阳人事人才网、中国•颍州网、颍州晚报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17日至5月2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阜阳市第十五中学
3、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③近期小2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
以上证件报名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或有关证明报名,2011年8月10日前仍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取消聘用。
4、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颍州区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进行现场采像。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一经确定,不允许改报。
6、报名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参加考试人员缴纳笔试费90元。
7、采取分单位、分岗位的方式报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须达到3∶1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该岗位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一日内改报其他岗位。
8、报考人员于6月9日持本人身份证、缴费单到报名地点(阜阳市第十五中学)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笔试满分(考生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时间:2011年6月1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察与体检
考生笔试成绩公示一周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如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下列优先原则依次确定:学历层次高的优先,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如按以上优先原则仍无法区分,则都作为考察体检对象。对入围的考察体检对象由区监察局、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本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 行考察。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对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按本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正式作为拟聘人员,并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岗位按本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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