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违法行为受过治安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由此产生的空缺,按参考人员综合成绩高低排列顺序,依次递补。
6、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由市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
7、公示阶段(2011年5月26日—5月28日)。对拟聘用人选在锡林浩特市政府门户网、锡林浩特市党建网和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8、签订聘用合同阶段。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人才招聘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聘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储备期满一年以上的储备人员予以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五、有关要求
(一)为了提高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由市纪检委派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在整个招聘工作中,凡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证招聘工作按照预定计划圆满完成。在招聘工作中,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破坏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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