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对综合评定成绩第一名的人员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并符合《食品卫生法》对健康的要求。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五)考察
招聘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考察如出现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此岗位招聘名额取消。
(六)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报经河南检验检疫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上公示7天。
三、聘用审批
(一)经过以上程序审定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接收手续。
(二)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
传真:
三门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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