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通过奇台县政府网站、奇台县党建网站及在奇台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张贴公告予以公布,并同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3、面试结束后,对拟参加体检的人员,由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如复审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体检、考核、公示与培训
1、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换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体检通知书。体检 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详见附件二)。如同一职位因出现总成绩并列且超过拟招聘人数的,对总成绩并列人员,通过增加一场笔试确定拟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由县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体检阶段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 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对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由奇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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