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县人事部门负责组织考试工作。
笔试科目为: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部分合卷);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两部分合卷)。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分别按百分制计算。
1、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时事政治、基本国情、省情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2、专业知识考试的范围主要包括:本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本岗位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为2011年6月11日上午8:3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招考办具体实施。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未参加笔试的考生不列入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经复审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同志签署意见。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招考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环节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低于1:2的招考岗位调减或取消。
面试由招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制订具体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案,并在凤冈县政府网上予以公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方式、现场答辩方式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2、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3、县纪检监察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整个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过程实行监督。
4、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二)总成绩计算
管理岗位总成绩=[(综合知识)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或专业知识)50%]60%+面试40%
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综合知识)30%+专业知识70%]60%+面试40%
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是否列入体检对象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凤冈县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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