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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鹤峰县教育经费管理中心直接选聘2011年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方案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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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9 12:02:07| 来源:鹤峰县政府网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制订直接选聘方案,经县教育局同意,报县人社局备案。  

(二)考核签约。县教育局组织专班到一本院校,对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思想品质、学习态度、学习成绩等。考核合格后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签约工作5月10日前完成。  

(三)体检。县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中心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拟聘对象公示。拟聘对象经教育局党委集体研究,报县人社局审定后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直接选聘资格。

(五)备案审批。按上级文件规定经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州人社局备案审批后正式聘用,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五、工作要求   

(一)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直接选聘方案,严格把握直接选聘政策和选聘程序,做到公开透明,确保直接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严格工作时限。直接选聘工作于2011年5月15日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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