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考试信息 > 招聘信息 >

2011年贵州省晴隆县公开招聘28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2011年贵州省晴隆县公开招聘28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1-04-22 09:22:28|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11年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4名(详见《2011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

1.坚持控编补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12月3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2011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县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报考);

②现役军人

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辞退公职的人员;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5月9日—5月1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大院内)。

(二)报名要求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2011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考生根据所报岗位,按要求填写《2011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以下简称《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一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调整或取消计划在笔试前面向社会公告。因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不能报考的,经本人同意,且符合其它岗位报名条件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改报其它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按照《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由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经审查、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经审查、复核通过的考生,按每人100元缴纳考务费。《准考证》于2011年5月25日—5月27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考务费凭据领取。

五、加分照顾政策

1.加分政策

本次招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2分(加分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①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

②至2011年12月31日在晴隆县服务一年以上,并经服务单位考核合格的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到村任职大学生;

③少数民族考生;

④父母双方均系本县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二女结扎户子女;

2.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①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须提供县级以上表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团县委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到村任职大学生须提供县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

③少数民族考生须提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④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二女结扎户子女须提供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书面证明。

⑤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除加盖单位公章外,须由经办人员签字。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2011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中相应的栏目打“√”,经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在笔试前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1 2

(责任编辑:)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