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社局同意,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录的职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合同制职工),招录计划总数为26名。其中:速录员21名(业务部门:9名,综合部门:12名);驾驶员5名(男性,其中:A1照2名;C照以上3名,驾龄在三年以上)。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学历和专业要求:
报考速录员: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学历;法律、文秘、计算机类、财会、管理类专业的优先(查阅原件,交复印件);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的可不限专业(报名时需交发表过的文章)。男性优先、有驾驶技术的优先。
报考驾驶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以后出生);特殊岗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以后出生);
5.2011年应届毕业生限苏州市区(不含五县市,下同)生源;其他人员限苏州市区户籍(能听懂苏州方言的优先)。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中共党员优先;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②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⑤有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⑥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公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1年4月25日-29日,9:00~16:00。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干将西路1038号),联系电话:-2405。
2.报名和面谈资格审查。由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均为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面谈资格审查。填写《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交本人同底正面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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