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
(2)在招聘工作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各项事宜通知,超出办理时限和不按规定办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十二、本《简章》由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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