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职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为了适应人事制度改革与学院发展的需要,保证教学与管理后被队伍素质,结合实际情况,并根据学院行政工作要点的精神,由各部门依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提出需求申请,人事科依据整体规划,制定招聘计划并发布招聘信息。
1、公开招聘的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3)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原则
2、公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凡列入学校正式编制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各类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或学校根据特殊情况需要直接安排外,都实行公开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学校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专业带头人、主讲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中青年学术骨干、高校本、硕、博优秀毕业生以及回国留学人员等。
3、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务资历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4、招聘程序
(1)制定招聘计划:学校根据师资队伍规划,结合师资工作的目标,了解各用人部门对应聘者的要求,包括学历、经历、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人数等并考虑学校对各部门的定编数,进一步明确招聘工作的重点拟定招聘计划。
(2)公布招聘公告:学校每年赴东北、西北、华中等地广纳人才,学校有针对性地加强网络招聘和宣传,通过“中国教育专线”、“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网页”、“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等各大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教师。
(3)资格审查: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人事科、招聘部门通过对大量的应聘材料筛选,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专业背景、学术水平等进行审查,确定参加初试人员名单。
(4)考核:人事处(科)会同招聘部门组织应聘者进行院校两级试讲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授课水平和综合素质,院校成立两级面试考核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以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选组织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1)招聘部门组织初试,招聘部门专家组负责对初试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以对其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进行评价。
2)招聘部门将通过初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材料汇总至人事处。
3)人事处组织学校面试,校领导和人事处负责对参加招聘复试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
4)确定拟聘用人员: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
5)身体检查
6)公示招聘结果:学校在校园网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聘用:经学校同意,确定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学校注意加强招聘工作的计划性和预见性,力图完善各个环节,以确保高质量的做好招聘工作。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学校名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职学院
联系人:朱老师、黄老师学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88号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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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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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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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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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学历、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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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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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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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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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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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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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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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且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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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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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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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路与系统)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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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且教授
|
专业带头人
|
|
3
|
机械工程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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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且副教授
|
专业带头人
|
|
4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1
|
|
博士研究生
|
|
|
5
|
英语语言文学
|
1
|
|
硕士研究生/讲师
|
|
|
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
|
|
硕士研究生/讲师
|
(高培中心)
|
|
7
|
应用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
|
1
|
|
博士研究生
|
|
|
8
|
机械工程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2
|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
|
9
|
材料科学与工程
(模具设计与制造)
|
1
|
|
硕士研究生以上
|
|
|
10
|
机械工程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
1
|
研究生
|
实验员
(高培中心)
|
|
11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
1
|
研究生
|
实验员
(高培中心)
|
|
12
|
应用经济学(国际贸易)
|
|
1
|
研究生
|
实验实训
|
|
13
|
数控技术应用
|
|
4
|
本科及以上
|
技能实训
(高培中心)
|
|
14
|
财务
|
1
|
本科及以上
|
出纳
|
|
|
15
|
临床医学(外科学)
|
1
|
本科及以上/中级职称
|
主治医师
|
|
注:本科学历仅限具有上海户籍者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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