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安徽博物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在省人社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省文化厅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28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具体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其他人员。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表):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办法及步骤
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要求,分别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技能操作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安徽博物院(合肥市安庆路268号)
报名时间自2011年3月14日至3月1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应聘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个人信息,如实填写《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表样从省人事考试网或省文化厅网上自行下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和相关材料,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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