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按用人单位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2名体检人员。如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第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六)公示
考核合格者,将对拟聘用人员在广陵人才人事网()或广陵产业园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后无问题的,研究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入编手续。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监察局),区人社局,广陵产业园管委会纪工委。
四、本简章由广陵区人社局和产业园管委会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扬州市广陵区人社局
广陵产业园管委会
201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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