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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东省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考雇员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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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9 15:25:08| 来源:中公教育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四)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五)报名时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由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本局公告栏公布,各考生也可拨打、查询。

六、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和公示

(一)资格复审及考核

用人单位在面试结束后的7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经用人单位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公示

经面试、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在本局公告栏公示7天。

七、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的2个月内,向市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八、其它事项

(一)此次招考最高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最高年龄45岁指1965 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最高年龄30岁指1980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从业经验的时间计算截至2010年12月31日。

(二)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广东事业单位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网

 附件:

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岗位表.doc
文件类型: .doc 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岗位表.doc (32.00 KB)

 

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报名表.doc
文件类型: .doc 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雇员报名表.doc (35.00 KB)

 

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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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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