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由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和审批
对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芜湖市住房城乡建委网站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上报市住房城乡建委审批。
编外补充人员一律实行合同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
五、监督检查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的招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我委纪委(监察室)全程跟踪监督,并组织督查。
六、其他事宜
本次招考编外补充人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招考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
本《公告》由芜湖市住房城乡建委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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