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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重庆市丰都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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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2 13:10:13| 来源:中公教育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笔试时间为2010年12月25日上午8:30至10:00考公共科目,10:10至11:40考专业科目。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1、公共科目

笔试公共科目为原重庆市人事局编写的《综合基础知识》,其分值为。

2、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为原重庆市人事局编印的《管理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分值为。

3、加分条件:

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比例为1:2。参加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如达不到1:2比例,则相应递减聘用名额或者取消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分值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加体检。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加分)×30%+专业科目成

绩×3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出现相同分数,则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笔试总成绩仍然相同的,以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下同)。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 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实 施。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 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在应聘本岗位面试达6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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