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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新疆木垒县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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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8 14:58:39| 来源:木垒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考生成绩并列超过1:3比例或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及费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3.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须提供面试通知单、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标准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修订)》执行。体检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不足名额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按具体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进行考核。如考核出现不合格的,则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岗位考生中依次递补,并重新进行体检工作。考核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

(六)公示

拟聘用的人员将在木垒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信息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期间发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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