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成绩的40%和6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面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需要确定排名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增加招聘名额。总成绩于2011年1月10日在相山区先锋网和报名处公示。公示期3天。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考试总成绩,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组织:体检由相山区委组织部、相山区人民法院、相山区市容管理局和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4、体检时间:2011年1月15日(早上7:30到相山区政府大院内集合)
5、复检规定: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3天内提出复检,复检结果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的医院等级不得低于初检的医院。
(六)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若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核工作由相山区委组织部、相山区人民法院、相山区市容局和相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七)聘用
对经过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初定人选在相山区先锋网和报名处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确定拟聘用人选,由用人单位履行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的待遇与管理
(一)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每月1000元,每年按5%比例递增。每5年作为一个调整周期,其增长比例将根据全区经济发展状况和具体情况做适当调整。养老、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金由聘用单位和个人按淮北市现行标准缴纳。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聘期制,试用期两个月。试用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聘用合同暂定两年一签,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聘用期间,其人事档案由相山区人社局保管。
(三)被招聘人员的具体管理由所聘单位负责。
本公告由相山区委组织部、相山区人民法院、相山区市容管理局、相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相山区委组织部)
(相山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相山区市容局)
(相山区人社局)
(相山区城管大队)
举报监督电话:
(相山区监察局)
相山区先锋网网址:()
相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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