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组织领导
1、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招考工作的组织领导。招考具体工作和各项事宜由县住建委组织实施。
2、设立聘用人员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本方案由县住建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住建委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县住建委县监察局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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