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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东广州市开发区、萝岗区信访局招聘雇员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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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0 16:51:48| 来源:中公教育

为适应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需要,依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拟向社会招聘合同制雇员2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法学学士或以上;

(五)身体健康;

(六)熟悉电脑操作,熟练掌握OFFICE办公系统应用;

(七)能熟练使用粤语;

(八)自行解决食宿。

三、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我区有关雇员的待遇执行。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注意:简历应尽量详细,以备信访局选择是否进入资格审核阶段。

2、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2月5日24点,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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