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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新疆哈密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2010年新疆哈密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简章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0-11-20 16:31:44| 来源:中公教育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1、招聘工作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人事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凡与考生之间有利害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哈密地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新疆事业单位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网

附:

县(市)、乡(镇)两级新农保经办人员岗位.xls
文件类型: .xls 县(市)、乡(镇)两级新农保经办人员岗位.xls (30.50 KB)

哈密地区人事局

二○一○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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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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