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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新疆哈密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2010年新疆哈密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简章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0-11-20 16:31:44| 来源:中公教育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考生可从哈密政府网查询),面试地点和详细时间见面试日程安排表。

面试入闱人员须在面试日程表公布后三天内到报名点所在人事部门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要求

面试人员须提前1天到达面试考点所在地,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岗位要求中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费用40元。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分值)×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调剂

1、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地区人事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由人事部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从该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承担。

2、调剂

所有岗位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最后拟聘人员后,若个别岗位出现空缺,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应填写《哈密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可登陆哈密政府网网站下载)并提交地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因考察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时,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在哈密政府网、哈密市政府网、巴里坤县政府网()和伊吾县政府网公示。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地区人事局、哈密市人事局、巴里坤县人事局、伊吾县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报送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拟聘用人员逾期一周不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实行岗位管理。聘用合同期为五年,原则上在五年内不准跨县流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续聘的可签订续聘合同。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解聘后,不再具有正式工作人员身份,也不再享受相应待遇。签订聘用合同人员,在聘期内享受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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