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考试信息 > 招聘信息 >

重庆市潼南县2010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重庆市潼南县2010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0-11-17 16:41:44| 来源:中公教育

(二)政审

经笔试、面试、体检的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或毕业生的在校学习成绩)、现实表现 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参加了面试的该专业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在潼南人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及专业。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报到时接受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 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 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信息发布

笔试成绩、面试时间、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潼南人事网( )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九、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 节,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重庆事业单位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网

附件1:潼南县2010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8个岗位)

附件2: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报名表(注:请双面打印)

二0一0年十一月十五日

1 2 3

(责任编辑:)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