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办法
1、公开招聘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比例,对报名人员文字实践工作经验确实特别丰富而不足3:1招聘比例的,由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示分局主要领导后予以核准。
2、凡应聘建三江分局宣传、文秘岗位的人员,均要通过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实地考核程序,参加笔试和面试,要达到合格标准,并且体检合格的,才能进行实地考核。
笔试由分局宣传部牵头,协调分局办公室、分局组织部共同命题;面试采取演讲的形式,由分局有关领导、分局人保局、分局纪检委和各招聘单位领导参加;考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占80%,面试占20%。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评卷实行3人评卷加权平均得分制。
3、招聘结果公示。对拟录取人员要在建三江信息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录取人员,由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录取通知书并办理相应调转手续。
五、现场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应聘岗位、联系方式等。并现场填写《诚信承诺报名登记表》。
(二)身份证、学历、职称等有关证书原件。
(三)能反映其文字学术水平的相关成果、获奖作品等原件。
现场报名地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招聘日程
1、2010年11月1日开始通知并在建三江信息港网站和电视台进行公告,公告报名截止到11月7日;11月8-9日进行报名条件审查、准考证发放(分局人保局、分局教育局)。
联系人:李静,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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