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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市201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江苏扬州市201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0-11-01 11:17:29| 来源:中公教育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聘期制度(需实行高校毕业生见习期制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布考试、体检、考核情况,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本简章由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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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扬州市201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文件类型: .xls 扬州市201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1.00 KB)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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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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