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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新疆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2010年新疆和田地区面向社会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简章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0-10-30 13:45:40| 来源:中公教育

(八)培训。

新招聘人员必须参加由地区人事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请各县市人事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简章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考生参加报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

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及血缘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相关事项

本《简章》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的,由和田地区公开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本《简章》由和田地区公开招聘新农保经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地区人事局综合计划科

地区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

地区纪检委信访室

地区纪检委执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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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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