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体检(时间、地点见招聘公告或通知)。按考试总成绩分专业、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的标准进行。
8、考核和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参加考核和政审。
9、对拟录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后按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编制等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
五、组织领导及要求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刘世家同志任组长,王长发(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徐保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赵荣霖(县人社局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各招聘单位的正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赵荣霖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段庆洲(县人社局副局长、编办主任)任副主任。
(二)严明工作纪律。在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条件和标准,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和工作纪律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确保招聘质量。
六、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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