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社会治安辅助力量管理规定》和铜编办[2009]39号文件《关于同意核定保安巡防人员聘用额度及待遇的批复》,现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巡防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巡防事业。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3、铜陵市常住户(以身份证为准),具有高中(中技)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复员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年龄在18-28周岁(1992年元月1日至1982年12月31日以内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专职巡防员40名(男性)。具体分配为:
铜官山区19名;
狮子山区18名;
郊区3名。
考生可根据个人志愿及居住情况选择报考,按区录取。
三、招聘程序
分以下步骤进行: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
四、报 名
1、拟定报名时间、地点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拟定为2010年9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北京西路440号)。
2、报名办法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考者须本人到场,现场采集考生信息并电子摄像。并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发票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放弃考试。
3、报名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
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均须填写《铜陵市公安局2010年专职巡防员招聘资格审查表》,提交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录取后需另交3张同底照)。
(3)考试费按规定笔试每科45元,体能测试每人55元。
4、资格审查办法
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原则上在报名时当场审定。报名及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在报名、考试、体能测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再确认,发现问题随时纠正。
五、考 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基本法律常识等。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0年9月26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体能测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体能测试标准依据《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皖人发〔2008〕3号)文件。凡体能测试达标的,为测试合格。
六、体检与考核
体能测试合格后,按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不形成竟争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体检标准除执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外,同时双眼裸视力不得低于5.0,色觉无异常;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1日内本人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有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重点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等。体检和考核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限3日,公示网站为:铜陵市政府网、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逾期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已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与管理
1、聘用人员采取合同管理,一年一签,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聘用人员薪酬及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按《铜陵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铜编办[2009]39号文件》执行。
八、纪 律
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市人社局
市公安局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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