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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市直医院2010年公开招聘101名高校毕业生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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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4 10:18:00| 来源:中公教育

根据《滁州市市直医院2010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医科类高校毕业生101名, 其中,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58名、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1名、滁州市中西医结合 医院22名。详情见附件一。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 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 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历届高校毕业生(不包括本市各级卫生部门举办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近三年来无违纪违规行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本科学历考生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2年7月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考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及以后出生);

5、报考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的考生应具有学士学位,报考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的考生应具有硕士学位;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0年5月4日—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

分别在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人事科报名。

咨询电话:

滁州市卫生局         

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学生证、英语四级证书或及格成绩报告单、毕业生推荐表和毕业时间证明,聘用前仍未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填写《滁州市市直医院2010年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二),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五张。

3、考生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2:1(岗 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的不受此限制)。因比例不足而取消的岗位,其报考者允许在报名结束后一天内改报其他岗位。

4、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局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 报考人员按每科45元缴纳考试费用。

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享受减免费用政策。办理减免费用手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出具由家 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提供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出具由其家庭所在 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提供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同时,需提供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件、材料(如户口簿等)。

5、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6、报名资格由用人单位初审,市卫生局复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14日携带身份证和缴费单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一)考试形式与内容

考试形式为笔试。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基础知识》一张试卷,内容为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免疫学等;《专业知识》为各专业相关知识,分别为一张试卷。(详情见附件一)。

考试时限每科为120分钟,分值每科为。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为5月15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基础知识》

下午2:30—4:30《专业知识》 

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为《基础知识》(占40%)与 《专业知识》(占60%)合成。

(四)其他

1、博士生免试;硕士生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可免试。

2、根据皖人发[2008]44号文件规定,凡符合招聘条件,且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加2分。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学历、相应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省三好学生或省双 优生、英语等级或分数、计算机等级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

体检、考核工作在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卫生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体检和考核后,出现人 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由市卫生局从考试、体 检、考核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社局、市编办审核后,在滁州市人事人才网、滁州市卫生局网站上公示一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由市卫生局履行相关报批程序,用人单位办理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新进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 用。

新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直事业单 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市卫生局设立市直医院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组,负责承办具体招聘事务。

九、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实施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者和违反政策规定的招聘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相关事项委托市 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滁州市市直医院2010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相关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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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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