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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陕西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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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9 10:53:56| 来源:榆林人事人才信息网

2、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专业科目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3、体检: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的时间、地点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考察: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经主管部门同意归口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专业科目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归口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在本部门网站、一定媒体或场所予以公示。

(四)聘用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7月5日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下发统一印制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同等待遇。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各招聘职位后所留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陕西事业单位考试网 事业单位考试网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0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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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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