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和聘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录取通知书》,并按规定办理纳编、聘用等相关手续。拟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等事项,均有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解决。如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2、录用人员与相城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及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并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享受同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中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的,一经查实,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公众监督,特设监督电话:0512—
五、本简章由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09
02-09
02-09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