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1、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两种方式进行。
2、笔试:笔试按5:1确定开考比例,分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综合知识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部分。专业知识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文秘岗位及综合岗位专业知识科目考申论。
笔试时间初定为3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考核):面试(考核)人选按与招考职位数3:1的比例根据报考同一职位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文秘一采用考核方式进行,其他职位采用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考核采取面试和业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试、业务考核成绩满分均为,最后按面试成绩与业务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考核成绩。
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七、体检
1、体检由市城管局(城管行政执法局)与市人事局共同组织实施。
2、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7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成绩为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人员不进入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2、用人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的考察标准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动手能力、综合素质能力等条件。
九、录取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取人员。
2、用人单位将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审核,经市人事局审核批复后,用人单位对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新录取的工作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并到市人事局进行合同鉴证。
联系电话:
长沙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事处:
长沙市人事局综合规划与人事仲裁处:
或可登录网站: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长沙市考试中心:
长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长沙市人事局
201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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