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加分;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2+加分]×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依次以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岗位出现空缺时,则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岗位出现空缺时,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对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时间、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下列网站发布:
北碚人事人才网()
北碚区政府公众信息网()
(九)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报到,不按时报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北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北碚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市北碚区200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2:重庆市北碚区2009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推荐表.doc
重庆市北碚区人事局
200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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