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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河南驻马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2009年河南驻马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09-09-08 16:02:00| 来源:驻马店市人事局

四、考试

考试由驻马店市人事局、驻马店市卫生局统一组织。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基础知识及岗位工作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考试采取 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的命题、评卷委托外地有关考试机构承担,满分。

笔试内容:

报考西医、中医等专业岗位的测试《生理学》《病理学》《人体解剖学》和《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四科。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 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出题时专业基础知识占 80分,法律条例占20分。

报考教师岗位的测试《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和《教师职业道德》四科。

报考会计、文秘、公共事业管理、法律等职位的测试《事业单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09年9月24日领取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缴费单到驻马店市人事局一楼人才市场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时间:2009年9月26日(星期六)。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按照不同的专业技术岗位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报考西医、中医等专业岗位面试采用答辩形式;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说课形式;其他岗位采用结构 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

面试时间、面试方案另行决定。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在驻马店市人事局、驻马店市卫生局和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 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具体考察工作由驻马店市人事局、驻马店市卫生局按《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 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核和政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聘用审批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驻马店市人事局、驻马店市卫生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公示 机关认真核实处理。

公示结束后,由驻马店市卫生局逐人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报告、学籍档案、有效身份证(即有效期内一代正式身 份证、二代正式身份证和二代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报驻马店市人事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新聘用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要及时为新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 用。

七、相关要求

全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人事、卫生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 合,责任到人,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有关规定办事,确保考试聘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要切实增强考试聘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认真落实招聘政策、聘用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五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 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予以 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驻马店市人事局、驻马店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河南事业单位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网

驻马店市人事局

驻马店市卫生局

2009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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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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