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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监察厅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9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四川省监察厅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9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09-09-03 10:45:25|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 〔2006〕34号)要求,结合本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7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文字写作》与《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共为150分钟,满分为。笔试地点均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请登陆四川人事信息网()、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文字写作》和《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请登陆四川监察网()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定于2009年9月12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09年9月3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在招聘单位张贴。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09年10月8日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09年10月15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 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09年8月28日17: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省纪委干 部室陈静同志(地址:成都市商业街16号,联系电话:028—),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 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资格人员确定。省纪委省监察厅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09年10月2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监察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审查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 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省纪委干部室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 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责任由递补人员自行承担。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省纪委干部室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但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考试总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面试主要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四个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省纪委干部室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监察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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