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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富顺县人事局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四川省富顺县人事局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09-05-30 17:26:00| 来源:富顺县人事局

六、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

1、按照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遇总分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如再相同则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确定。

某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数之比未达到3:1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的总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参加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者参加体检。

(二)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行政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报县人事局批准后,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程序体检和考核。其学籍档案立即转富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七、确定聘用人员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等手续。一个岗位内,有多个用人单位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 依次选定单位。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以岗位为基础的合同聘用管理,档案和人事关系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应往届毕业生实行试聘期制,试聘期一 年。

新招聘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凡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有关单位和考试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 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 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联系人:0813-监督电话:0813-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四川事业单位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网

附件:富顺县人事局关于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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