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城市建设和园林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园林合同制技术工人。
一、招聘原则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园林技术工人。
二、招聘对象及专业
招聘对象为具有园林绿化及相近专业的中技、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热爱园林事业;
2、具备中技、中专以上学历;
3、专业理论扎实,实际操作能力强,综合素质较好;
4、必须是本市户籍(含三县);
5、身体健康,能适应野外艰苦条件的工作。
6、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婚否不限。
四、招聘步骤及程序
1、报名
⑴报名时间:2008年9月23日------2008年9月27日。
⑵报名地点:市人才交流中心。
⑶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报名时交考务费 45元。
⑷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填写《蚌埠市园林管理处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
(5)报名人数和录用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如报名人数不足20人时,按照相应比例递减招聘数。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初定为时间十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相关信息将在蚌埠人事人才网公告。
笔试:笔试内容为初、中级园林绿化工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取前15名进行面试。
面试:面试内容为初、中级园林绿化工必须掌握的实际操作知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面试和笔试两项得分按50加权计算总成绩,形成考生的最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取前10名作为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3、体检、考核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现实表现。体检、考核不符合应聘条件,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及待遇
⑴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予以公示。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事部门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⑵本次招聘的技术工人为占编不入编全民合同制工人,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工资待遇比照园林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五、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相关单位的纪检部门负责监督。
该招聘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200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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