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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入阅读模式

河北省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7-03-20 14:05:26| 来源:河北省民政厅

9.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与志愿者队伍联动服务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组建团队、规范服务、拓展项目、培训策划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联动服务机制。通过向志愿者组织申请志愿者和招募新志愿者等方式,使每一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固定联系一定数量的志愿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所在机构应为志愿者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五、加快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10.积极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贯彻落实原人事部、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对参加社会工作员、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的颁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评价工作。研究制定我省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考试标准并做好考试工作,逐步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进程。

11.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管理。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登记制度。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可自愿在社会工作管理机构登记。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信息披露、专业督导、服务评估、行业自律、继续教育、职业道德、奖惩等配套制度,用法律法规明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职责权利、规范职业行为,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职业道德的,由登记机关取消登记,并由发证机关收回职业水平证书。

12.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考核评估制度。研究制定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社会工作岗位职责规范,明确考核评估标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能力、操守、业绩为主要考核评估内容,结合思想品德、职业素质、专业水平,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所属机构和所服务单位密切配合,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13.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机制。受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在城乡社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要采取学历、资历、资格、业绩、岗位等多种指标相结合,按照以岗定薪、以绩定奖、按劳取酬的原则,参照同等条件专业技术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公益性组织应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障的法规和各项制度要求,按时足额交纳应由本机构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

14.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机制。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晋升机制。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级体系,明确相应资格条件和程序,创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合理的职业晋升空间,不断增强其工作的成就感,维持良好的工作意愿。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合理流动机制。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流动的宏观调控与指导,通过建立统一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据库和信息网络、设置就业指导窗口、及时发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供求信息、人才推荐等形式,搭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聘(雇)任(用)组织双向选择的平台,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有序流动。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奖励制度。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奖励纳入我省人才奖励体系,与其他各种类型的人才同等对待。

六、加强组织领导,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15.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要求,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抓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发展政策制度的落实。组织部门要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民政部门要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好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职能。

16.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省直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主要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涉及的机构编制相关工作;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财政部门要将由政府负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做好岗位设置及配套措施的实施与保障,出台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的政策措施和标准体系,明确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薪酬保障机制等;教育、公安、司法、卫生、人口计生、信访、扶贫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要密切配合,大力加强本系统、本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科学合理、协调配套的标准体系。要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形成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地方和有关部门领导班子考核。

17.建立公共财政的支持体系。确立财政资金对社会工作发展的主渠道地位和导向作用,逐步加大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财政资金投入。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给予倾斜与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按国家税收法规的统一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18.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宣传力度。系统宣传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方法和作用,特别是要深入宣传社会工作的典型案例,提高全社会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度和社会工作人才的认可度。要通过举办社工节、社工论坛等活动,总结交流各领域开展社会工作的经验,展示社会工作丰富的职业内涵、社会价值及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职业风采,营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

原标题:河北省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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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建平)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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