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处分性决定
处分性决定的写法:
1.标题。一般采用三项式;也可省略发文机关,但必须在落款处有发文机关或单位。
2.发文字号和受文机关。发文字号如常规;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属普发性文件,可不写受文机关。单位内部的处分性决定一般不印发,只存档,可以不用发文字号和主送机关。
3.正文。处分性决定一般文字简略,篇幅短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①所犯错误的事实,包括时间、地点、事情、过程、后果等。
②错误的性质,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③被处分人员的认识和态度。
④处分决定。如果决定的内容很多,可分条开列。
⑤普发性决定结尾可以提出要求和希望;单位内部的处分性决定一般不印发,可以不提要求和希望。
4.发文机关印章和成文日期。
二、请示
请示按其性质划分,主要有政策性请示和事务性请示两种类型。
(一)政策性请示的写法
1.标题。一般采用三项式,也可省略发文机关,采用两项式。
2.主送机关。请示的主送机关只能写一个,即直接的上级机关。即使是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请示,也应以主管所请示工作的上级机关为主送机关,而以另一上级机关为抄送机关。因为主送机关要对请示做出批复,如果写两个主送机关,也许会做出截然不同的答复,或者互相推诿都不作答复,这样就会误事。事务性请示也同样,不再重复说明。
3.正文。政策性请示的正文应有以下两部分内容:
①叙述情况,提出问题。根据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实叙述,并把问题、矛盾摆出来,以便上级机关了解掌握。有不同的看法也应如实反映。
②阐明主张,陈述理由。在提出问题的基础上,阐明本机关的主张,并陈述为什么要这样做的理由,供上级机关审批。不能只提问题而没有主张,把矛盾上交,让上级领导去解决。
4.结尾。请示的惯用结尾是:“以上意见当否(妥否),请批示(指示)”等,不能省略。
5.发文机关印章和成文日期。
例文
××××关于总会计师行政职务和技术职称的请示
××××:
国务院1987年国发[1987]××号通知颁发的《会计人员职权条例》规定,会计人员技术职称分为总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4种;其中“总会计师”既是行政职务,又作为技术职称。在执行中,工厂总会计师按《条例》规定,负责全厂的账务会计事宜;可是每个工厂,尤其大工厂,授予总会计师职称的有4、5人,究竟由哪一位负责全厂的账务会计事宜,执行总会计师的职责与权限呢?我们认为宜将行政职务与技术职称分开。总会计师为行政职务,不再作为技术职称,比照最近国务院颁发的《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将《条例》第五章规定的会计人员职称中的“总会计师”改为“高级会计师”。妥否,请批复。
××××(盖章)
××××年×月×日
(二)事务性请示的写法
1.标题。采用三项式;也可省略发文机关,采用两项式。
2.主送机关。只能有一个主送机关。
3.正文。事务性请示的正文应有以下几部分内容:
①充分陈述理由。事务性请示的目的是为了得到上级机关批准,必须充分陈述理由,说服上级机关同意。为此,可以运用一些具体数据、对比等笔法来写。
②提出请求事项。请求事项是事务性请示的目的,也是上级机关审批的对象,因此,必须具体可行,如果请求事项太多,可以分条开列。
4.结尾。惯用的结尾是“以上请示妥否(当否),请批复”、“当否、请审批”等。
5.请示,应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6.发文机关印章和成文日期。
【独家稿件声明】凡注明“中公教育”来源之作品(文字、图片、图表),转载务必请注明出处,并添加源链接,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更多相关辅导
1 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上海公务员考试频道),及时掌握上海公务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1-31
11-17
11-03
11-03
10-27
09-29
01-25
01-25
01-25
01-25
01-25
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