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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深圳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进入阅读模式

2020广东深圳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20-08-12 10:01:15| 来源:深圳市考试院

五、成绩查询及管理

(一)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1年1月上旬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二)成绩管理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1个科目)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颁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我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须按照我院要求及时在线补交。请相关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报名预留电话)畅通,密切留意我院通知。

七、监督监管

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我院将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对全科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年度、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隐藏部分号码)。

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我院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0号)精神,对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初、中级)考试合格人员制作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一)电子证书

合格人员可在粤省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https://ggfw.gdhrss.gov.cn/zjzsh/)查看证书上线状态,并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

(二)纸质证书

我市报考人员的纸质证书由我院负责发放,我院接收到上级考试机构下发的证书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发布证书发放通知,无须电话咨询,请相关报考人员密切留意。

(三)证书查询

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资格证书”栏目查询发放进度和查询验证证书信息。

九、注意事项

1.所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栏目)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2.咨询电话:0755-88100099,咨询邮箱:ksykwb@hrss.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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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级别、时间、科目和题型.docx

深圳市考试院

2020年8月11日

原标题:关于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hrss.sz.gov.cn/szksy/zwgk/bmxx/content/post_7994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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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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