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1.考生总成绩=考生笔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修正后)。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生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内容。考察时还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属实。
因考生放弃面试或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根据本次招聘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服从组织安排到所需社区,与所在社区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入职后按照劳动合同规定进行管理,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四、岗位报酬
入职上岗后,按照抚州市中心城区社区“两委”成员报酬每月元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抚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监督电话:
抚州高新区监察局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原标题:抚州高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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