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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行测常识考点梳理及例题讲解:《慈善法》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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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8 14:21:42| 来源:

【导语】社区工作者行测备考的掌握是部分地区社区招聘的重点考察内容,因此掌握社区行测的知识技巧也是十分必要的,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根据社区考试特点,为大家整理了一下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一、考点梳理

(一)每年的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这是慈善法第七条的规定,比如把这个知识点和其它的一些特殊节日结合起来考。

(二)熟悉主管慈善工作的行政机关:慈善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慈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慈善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三)关于诈捐、骗捐的规定:开展募捐活动,应当尊重和维护募捐对象的合法权益,保障募捐对象的知情权,不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比如安徽一女子因患病就故意编造了一个“见义勇为”的事迹,一时间网民争相捐款,最后证明是一个虚构的假事迹。那么按照现在这个慈善法的规定,就属于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

(四)对于捐赠人拒不支付款项的规定: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捐赠人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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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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