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考察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
2017年7月27日至31日。
二、考察对象
2017年平邑县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合格人员。
三、考察主要内容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按照我省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调查、处理。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或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参与非法组织,或从事非法活动;
(2)泄露国家机密或工作机密;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
(5)现役军人;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9)报考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报考有应回避关系的合并招考职位;
(10)不符合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主要包括国籍、年龄、学历、户籍、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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