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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青岛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进入阅读模式

2016山东青岛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6-03-18 12:39:19| 来源:青岛市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

九、关于面试

1. 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按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前,招录机关负责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由招录机关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 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人选范围?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2016年公务员考录专题”查询面试公告,了解自己是否进入面试人选范围。

递补面试人选,由招录机关在指定的时间内电话方式告知递补人员。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3. 如何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人选应在面试前资格审查现场,提交有关审查材料,领取《面试通知单》,确认参加面试。逾期未到指定地点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 领取《面试通知单》需要提供哪些现场资格审查材料?

面试人选除向招录机关提交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大学专科毕业生、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提供)、《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外,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已发放的,要一并提交);其他人员报考的,应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6年3月24日前获得,含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证书),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面试人选,除向招录机关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大学专科毕业生提供)、《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毕业参加服务项目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参加青岛“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项目的人员出具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应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已发放的,要一并提交);其他人员报考的,应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6年3月24日前获得),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5. 什么时间、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领取的《面试通知单》。考生应认真阅读《面试通知单》,了解面试纪律要求,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 面试采取什么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等方式,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的办法。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

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的面试工作将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十、关于体检和考察

1. 考试总成绩如何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考试成绩按规定程序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2016年公务员考录专题”公布。

2. 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由实施机关负责。体检公告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2016年公务员考录专题”发布。考察由各用人部门负责。

3. 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招录机关将给予其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招录机关将给予其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 哪些项目在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5. 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6. 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 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8. 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9. 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录用考察是对考生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录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10. 录用人民警察需要体能测评吗?

面试结束后,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和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

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的体能测评工作,遵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3项,分别是“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和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其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项目为3项,分别是“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纵跳摸高”;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项目为2项,分别是“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11. 如何确定体能测评人员?

体能测评前,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2016年公务员考录专题”发布体能测评公告。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如同一个招考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按申论成绩确定。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体能测评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十一、办理报到手续

录用人员在收到《录用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其中,在职人员和已签约其他单位的人员,应在报到前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当取得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按规定要求报到的,不予录用。

十二、关于《2016年青岛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2016年青岛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本次2016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

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直接咨询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请到附件中的招考职位表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监督电话:

系统故障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时间和电话:3月24日、25日、28日、29日请拨打12333;3月26日、27日请拨打。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原标题:2016年青岛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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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建平)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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